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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觉中国被约谈,全景网关停整改丨起底网络图片版权的畸形生态链

魏蔚 凡霞 换换 北京商报 2019-06-01


全文共3730字,阅读大约需要7分钟


一张黑洞照片,把视觉中国吞噬了。


4月12日,视觉中国版权风波继续发酵,在连夜被天津网信办约谈后,视觉中国网站关停整改。



对此,视觉中国再次致歉并发布公告:公司网站暂停服务。



另外,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开,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“剑网2019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。



另一家图片库全景网也宣布关停整改;来自欧洲南方天文台(ESO)的消息则表明,视觉中国并未获得首张黑洞照片授权,甚至从未联系过权利方ESO。



一切都在反转,但那些刺痛行业深处的话题,视觉中国、全景网络等仍然避而不谈,北京商报调查发现,不只是视觉中国,以付费下载为主要商业模式中国图库圈,“勒索维权”或者“维权获利”成了公认的潜规则。


01

视觉中国跌停开盘


视觉中国不仅陷入了“版权风波”还在此时迎来了巨量解禁,受双重压力影响,视觉中国4月12日以跌停价25.2元/股开盘。



根据安排,视觉中国4月12日有3.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.39%。而截至4月11日视觉中国最新收盘价为28元/股,此次解禁市值约103亿元。交易行情显示,4月12日视觉中国以跌停价25.2元/股开盘,在卖一位置仍有逾40万手在排队卖出。


据悉,视觉中国基于战略发展规划,聚焦主营业务“视觉内容与服务”,据公司彼时官网介绍,公司是全球性优质正版图片、视频等视觉内容平台型互联网上市公司。而视觉中国的上市地位是2014年通过借壳远东股份实现,此次解禁的股份也正是当时借壳时所定向增发的股份,定增发行价5.27元/股,期间未实施过股份送转。


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,2000年前后,中国几大门户网站成功实现海外上市,国际图片行业版权授权使用的行业规定也影响了国内的行业发展,2000年视觉中国在国内成立了首家基于互联网的图片库公司,2014年4月公司实现借壳上市。


而纵观公司借壳上市后的业绩表现,基本处于连年增长态势,截至目前视觉中国还未披露2018年业绩相关信息,但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,在2018年前三季度视觉中国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.01亿元,当期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.2亿元。


02

有枣没枣打三杆子


视觉中国网站关停了,这家公司表态要严肃整改,力求获得全国人民的原谅。


不过,除了视觉中国创始人蔡继军之前的否认表态,对全国人民更关心的“勒索维权”质疑,视觉中国官方仍然回避。


讽刺的是,回到导火索本身,视觉中国对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主张,也经不起推敲。



视觉中国曾表示,通过合作伙伴获得了首张黑洞照片的非独家编辑类授权,并提醒用作商业用途的企业或个人有侵权风险。


但来自版权方ESO的回应则表明,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,ESO从未,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,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。


实际上,对首张黑洞照片,ESO延续了以往的版权策略,免费提供给公众使用,只要正确写明图片来源,即便是商业用途也可以。但在删除黑洞照片版权说明前,视觉中国有明显的诱导行为:此图片是编辑图片,如用于商业用途,请致电400-818-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。”


有自媒体创作者爆料称,曾就黑洞照片咨询过视觉中国客服,新闻传播800元,商业用途需要申请,价格在3000元以上。


版权授权尚有异议,先以迷惑性话术“牟利”,视觉中国的套路,在首张黑洞照片、国旗国徽、海尔百度等企业LOGO图片的版权主张上,如出一辙。


不过,对于“有枣没枣打三杆子”老话的活学活用,视觉中国创始人蔡继军坚决否认,他4月11日强调,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传的,我们已经进行了撤销版权声明。



但在业内人士看来,视觉中国2017年就花大力气研发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系统“鹰眼”,这样一家上市公司,对供稿人上传图片的审核显然未尽其力。鹰眼能够帮助视觉中国在全网识别图片盗用,帮助企业潜在客户数量实现84%增幅,新增年度协议客户实现54%增幅(2017年对比2016年数据)。“却无法甄别国旗国徽、企业LOGO这类非独家图片,主观因素恐怕要大过技术因素”。


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艳质疑称,顾问单位收到视觉中国发来的一份文件,称使用了享受版权的图片,要求付费。但所谓侵权图片其实是顾问单位旗下艺人的剧照,这些剧照均是通过剧组的渠道获取,并不是从网上直接搜索下载的。更令人诧异的是,点开某张艺人图片在视觉中国上的链接显示: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。


作家曾鹏宇也在微博吐槽视觉中国,“6年前,我在影视公司工作时,发现自己公司出的电影海报、艺人剧照也成了视觉中国的’版权产品’”。


03

法务函“渴望”和解


对不确定图片,先申明版权,只是国内图片库版权畸形生态链的第一步,重中之重则在饱受诟病的“勒索维权”模式上,这也是视觉中国被群起而攻的核心内容。当然,如此手法的不只是视觉中国一家。


一名机构新媒体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,之前就与视觉中国有合作,以3000余张图片一年20万元的价格合作。但近期遭遇了三起“不得不做的”图片合作,分别涉及图片库全景网络、壹图网、河图创意,先以高额索赔发出诉讼或者诉讼警告,然后寻求和解,达成合作。


“涉案图片每张索赔5000元不等,但最终如果和解,通常按照销售价格,每张60元-200元。200元是每张侵权图片的和解价格,最主要的是达成框架合作,在官网充值6万元、1万元左右,看谈判效果。”


而全景网络等三家公司,在“套路”细节上高度的相似性,让人印象深刻。该负责人说,负责谈判的所谓“法务人员”其实就是销售人员,这些销售人员会直接说“也不想打官司,费时费力,如果能够达成合作购买图片,就可以在开庭前撤诉”。甚至于,河图创意在法务告知函中,三次明确表达了“有意愿和解”、“及时来电协商”等措辞。


实际上,上述涉及的三家图片库,只有两家和解并合作,有一家最后没了下文。


另一家曾与视觉中国“打过交道”的企业前员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,图片库的套路相仿,发律师函、发胜诉的相关官司案例,忽悠被诉方,强调诉讼阶段单张图片要赔偿4000到6000元(实际正常法院判例单张1000元到2000元),然后直接说可以和解,每张赔偿2000元。


该名员工说,但被诉方没理他们,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。


从发律师函,到对薄公堂,只要存在和解意愿,都有化敌为友的极大可能。积少成多,概率学在图片库畸形生态链上演着惊人表现。


根据大数据企业信息查询机构天眼查统计显示,视觉中国主体公司为视觉(中国)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,该公司法律诉讼有135条。旗下两家公司汉华易美涉及法律诉讼4011条,华盖创意涉及法律诉讼8000余条,三家公司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,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图片侵权。



天眼查数据同时显示,全景网络运营公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4346条,其中50%以上案由为“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”。


04

维权式营销“沾沾自喜”


相比视觉中国的否认和遮掩,全景网络在维权获利上显得更为激进。


2018年半年报中,全景网络表示,自主开发搭建的图片版权保护平台——图片版权监测中心,于2018年3月28日正式上线。该中心使用区块链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搭建,将被动的版权保护变为主动的版权登记、确认和维权追偿。


全景网络甚至打造了“维权式营销”的商业模式,一方面,全景网络在收入中,以维权收入的形式,与图片收入、广告收入并列出行。另一方面,全景网络不断加强维权式营销团队的建设。


根据半年报,全景网络解释,2018年上半年营业成本增加,主要由于公司为开展维权式营销组成新团队,比上年员工人数大幅增加,人员成本、办公房屋租赁成本增加。


全景网络并未在财报中单独披露维权收入的数据,但九宇资本旗下六合咨询曾出过的一份关于全景网络的研究报告。报告显示,全景网络维权与广告合并收入在2015年开始暴增,2015年、2016年上半年该部分收入分别达到3688万和3567万,增速分别高达1617%和6166%。


图片库依靠套路手段收益不菲,但供稿摄影师未必捞到实地。财报显示,2017年,视觉中国净利润2.91亿元,而平台三十万签约供稿人所占的版权服务费用为2.08亿元,这意味着每个供稿人每年人均拿到的版权费用不足700元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视觉中国事件发生后,上市公司4月12日股票开盘跌停,另一家全景网(全景网络旗下图片库)图片库也开始关停整顿。


与此相关,国家版权局4月12日也发布公告称,“黑洞图片”版权问题引发关注。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,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。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,规范版权运营,合法合理维权,不得滥用权利。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“剑网2019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。


不过,在不少法律界人士看来,图片库的整顿重点是自身版权合规。而怨声载道的“勒索维权”在执行中尚无有效的法律反制手段。


“不管视觉中国有没有先把一些不注明来源的图片放到网上,只要视觉中国对这些图片有权利,有版权,那其他人使用的话,就构成侵权。如果视觉中国去起诉,那被告一般会败诉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解释,“但如果视觉中国自己没有版权,却以权利人的身份去发律师函要求赔偿,那视觉中国涉嫌敲诈。


赵占领建议,如果图片使用方遇到类似索赔事件,首先要求视觉中国提供版权权属的相关证据,如不提供,可以不予搭理,但是未经真正的权利人授权而使用图片的行为还是涉嫌侵权,应该停止使用。


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也认为,视觉中国在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它具有权利的情况下,图片使用方可以对视觉中国的权利进行质疑,尤其发生本次事件以后,图片使用方可以依据这个事件作为一个抗辩理由,要求视觉中国提供提供版权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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